入驻协议
《零距离租赁网商家入驻协议》
本协议由广州小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与申请入驻零距离租赁网的第三方商家(以下简称“商家”)共同签订。商家提交认证并进驻零距离租赁网,即视为对本服务协议各条款的完全理解和接受。现协议双方基于平等、自愿的原则,就商家入驻零距离租赁网开展租赁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总则
商家同意在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,入驻由本公司运营的零距离租赁网,开展租赁业务。
本公司同意商家入驻租赁网,并为商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。
二、入驻条件
商家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,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,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真实、准确、完整且在有效期内。
商家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,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。
商家应按照租赁网的要求提供入驻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,并保证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三、服务内容与费用
本公司为商家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信息展示、交易撮合、客户服务支持等。具体服务内容以租赁网实际提供为准。
商家应按照租赁网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押金、保证金等费用。如收费标准发生调整,本公司将提前通知商家,商家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租赁网服务。
商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关费用,逾期未支付的,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商家的服务。
四、双方权利与义务
(一)本公司权利与义务
本公司有权对商家的入驻资料和租赁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督,如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,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、暂停服务、终止合作等措施。
本公司应尽力维护租赁网的正常运行,为商家提供稳定、可靠的服务。但因不可抗力、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等情况,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商家并采取措施恢复服务。
本公司有权对租赁网的服务内容、规则、收费标准等进行调整和变更,但应提前通知商家。商家在收到通知后如不同意变更内容,有权终止本协议。
本公司应保护商家的商业秘密和用户信息,未经商家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但在法律法规要求或经商家同意的情况下除外。
(二)商家权利与义务
商家有权在租赁网上发布租赁信息、开展租赁业务,并享受租赁网提供的相关服务。
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行业规范以及本协议的约定,诚信经营,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租赁网及用户利益的活动。
商家应保证所发布的租赁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。如因租赁信息不实导致的纠纷或损失,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。
商家应按照租赁网的要求对租赁业务进行管理和运营,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处理用户订单、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、处理用户投诉等。
商家应负责租赁物品的质量、安全和维护,确保租赁物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。如因租赁物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损失的,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。
商家应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,不得泄露或滥用用户信息。
商家应积极配合租赁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。
五、知识产权
租赁网及其上的所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商标、域名、软件、技术等)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,商家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,不得擅自使用或修改。
商家在租赁网上发布的租赁信息和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商家所有,但商家同意授予本公司在租赁网上进行使用、展示和推广的权利。
六、保密条款
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用户信息等予以保密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第三方披露。
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年。
七、协议变更与终止
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,并签署书面协议。
如商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本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:
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,给租赁网或用户造成重大损失的;
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经营资质的;
本公司认为其他需要终止协议的情形。
协议终止后,双方应按照租赁网的要求进行结算和清理。
八、违约责任
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,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违约金的金额和损失的计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;协商不成的,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。
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,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差旅费等合理费用。
九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、其他条款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商家在租赁网的店铺注销之日止。